一、新生档案转递
新生应按要求转递个人学生档案,务必保证档案封装完整,不得自行拆封。转递形式包括:
(一)档案自带: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允许自带的,可以自行将档案带往学校,报到后交辅导员备入学资格审查;
(二)档案邮寄:新生档案由当地教育部门统一邮寄至学校,请各位新生按照所在二级学院选择相应的邮寄地址,具体地址如下:
注:如需开取调档函,请报到后联系辅导员开具。
二、新生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办理
(一)办理方式
参军入伍的新生或新生家长到校办理,特殊情况无法到校的电话沟通后可通过邮寄材料至学校办理。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江东一街03699号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李老师收,联系方式:0536-7575098、13070749660
(二)办理时间
开学两周内,最迟不超过开学之后15日,如有特殊况电话联系李老师0536-7575098、13070749660。
(三)所需材料
1.信息填写完整并经应征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加盖公章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期限
入学资格保留到退伍之后两年内,学生退伍后应联系学校按期入学。
三、退役士兵新生教育资助申请
退役入学,符合自主就业条件的新生可到征兵网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加盖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章和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报到后连同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申请办理学费减免。
资助工作咨询电话:17616873398,顾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