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细则》(山化院党发〔2024〕10号)要求,拟定于10月12日对我校2024年105名党员发展对象情况进行集中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审时间
10月12日前请把党员发展对象预审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1212办公室。
二、预审需提供材料
(一)入党申请阶段
1.入党申请书
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
(二)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3.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会议签到表
4.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会议记录表
5.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情况表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记录簿》
7.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
(三)发展对象阶段
8.推荐发展对象会议签到表
9.发展对象推荐会议记录表
10.发展对象批复(复印件)
11.发展对象公示情况表
12.发展对象本人政审表
13.关于发展对象之(关系)的证明材料
14.政审结论性材料
15.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登记表
16.发展党员工作预审表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归档(请用长尾夹按顺序固定)。
三、预审程序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进行结论性审查→报学校党委进行预审。
四、预审要求
1.预审材料审查过程中注意申请入党、确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等时间前后一致,符合党员发展程序,姓名信息准确无误,材料书写规范,无代写代签现象。
2.预审时特别要注意预审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等材料的落款时间和文中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避免出现矛盾。
3.入党材料整理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刮涂现象,特别是重要日期、重要签名和重要票数不能出现涂改现象。
4.党委组织部预审之后,对各党总支(支部)预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记入本年度党建工作考核。
中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