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毕业生网上签约已经开始,请全体毕业生相互转告,尽快完成网上签约。签约网站为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址(http://www.sdbys.cn),不在网上签约的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户口、档案全部派遣回生源所在地。
一、毕业生在山东省内找到就业单位,能网上签约的,流程如下:
1、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址(http://www.sdbys.cn),点击“注册”,根据提示注册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并记牢。
2、点击“毕业生登录入口”,在“毕业生登录”窗口中输入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点击“毕业生专区”,登陆山东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个人网页。
3、选择“简历中心”菜单,点击“新建简历”,根据提示制作、完善个人简历后,点击“完成”,同时激活简历(简历状态设置为开放)。
4、选择“网上求职”菜单,点击“快速搜索”,输入就业单位全称,点击“搜索”,搜到招聘职位信息列表,点击“投递简历”。
5、用人单位(带营业执照到当地人社局开户并注册,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收到简历后放入人才储备库,点击“签约管理”,向选中的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
6、选择“学生网上签约”菜单,点击“应约管理”,毕业生看到用人单位发来的签约邀请,点击“应约”,完成签约流程。
7、就业协议书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打印就业协议书,单位盖章、学生签字,寄学院招生就业办备案。学院将备案的就业协议书报送就业主管部门,由就业主管部门打印《报到证》,学生凭《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
8、毕业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就业信息确认”栏目,确认本人离校时的就业去向。如发现本人信息有误,及时通知学校调整,调整后再由本人进行确认。
二、毕业生在山东省外找到就业单位,能签约的,流程如下:
1、毕业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好后到用人单位盖章,并报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批准盖章后,寄回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址(http://www.sdbys.cn),点击“注册”,根据提示注册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并记牢。
3、点击“毕业生登录入口”,在“毕业生登录”窗口中输入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点击“毕业生专区”,登陆山东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个人网页。
4、选择“业务申请”菜单,点击“申请”,填写外省就业依据,点击“发送申请”报学院审批,该学生的省内签约自动锁定。
5、选择“学生网上签约”菜单,点击“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根据本人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有关内容,点击“完成”,发送到学院审核。
6、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就业协议书报送就业主管部门,由就业主管部门打印《报到证》,学生凭《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
7、毕业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就业信息确认”栏目,确认本人离校时的就业去向。如发现本人信息有误,及时通知学校调整,调整后再由本人进行确认。
三、毕业生选择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灵活就业)、与外省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不办理户口迁移及自主创业的,流程如下:
1、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址(http://www.sdbys.cn),点击“注册”,根据提示注册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并记牢。
2、点击“毕业生登录入口”,在“毕业生登录”窗口中输入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点击“毕业生专区”,登陆山东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个人网页。
3、选择“业务申请”菜单,点击“劳动信息录入”、“灵活就业信息录入”、“自主创业信息录入”,根据提示录入相关内容,并保存。
4、毕业生与外省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不办理户口迁移到的,选择“业务申请”菜单,点击“灵活就业信息录入”、录入协议书内容(注意:“申请类型”选择“非派遣省外签约”)。
5、毕业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信息网”的“就业信息确认”栏目,确认本人离校时的就业去向(包括未就业去向)。如发现本人信息有误,及时通知学校调整,调整后再由本人进行确认。
四、毕业生报到或者实名登记,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省内院校毕业生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自动确认。
2.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应当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名登记。离校时以签订劳动合同、灵活就业证明、非派遣签约等方式落实用人单位的,离校时未落实用人单位和离校后准备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登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向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实名登记。也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亲友持双方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到现场办理实名登记。
(1)省内院校毕业生离校时以签订劳动合同、灵活就业证明、非派遣签约等方式就业的,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在网上进行报到登记,填写就业状况、查询档案迁转情况,办理档案托管等手续。
(2)省内院校毕业生离校时未落实用人单位(含离校后准备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且在离校前未进行实名登记的,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管理服务系统”,按系统提示在网上进行实名登记,填写求职意愿、服务需求,了解当地就业政策、就业信息、查询档案迁转情况,接受当地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就业服务。